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
2017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是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2017年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已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即日公开发布。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基于进一步推动和促进警察执法建设,大力提升警察执法理论研究和警察执法实务工作之间的互动双赢的建设目标,着力围绕警察执法基本问题展开研究。
本中心2017年研究课题以扎实推进公安改革,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作为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本中心的课题将围绕改革加以组织。公安机关直接处于执法工作的第一线,能不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仅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各研究项目旨在服务公安改革,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进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研究应具有前沿性、针对性和原创性,能够充分反映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和研究实效,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本中心除了面向四川省内研究人员外,本年度申报人员范围适当拓展至全国范围内有志于从事警察执法研究的科研院所和法律实务人士。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的研究人员申报基地项目;鼓励业务精通而且擅长理论思考和研究的警务实战人员申报基地项目;鼓励警察院校与公安机关开展“校警合作”,共同申报基地项目;研究人员带项目与经费进入“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立项,本中心给予经费补贴。
(二)为避免重复立项,已经获得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机构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项目申报本中心项目。
(三)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人原则上最多只能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四)项目申报者应当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研究的真实性、独立性、原创性。如在项目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后,将取消申报者三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立项项目。
(五)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年度申报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
(一)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优先支持曾有相关科研项目立项、结题等,已取得一定前期科研成果需进行后续研究;或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已基本完成前期研究的项目。
2、项目选题需符合本中心建设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能够对当前我国警察执法面临的基本、现实、重大、疑难等问题给予理论研讨或者提供现实指导。
3、项目研究思路明确,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预期成果切合实际、具有可考核性;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研究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4、 项目负责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获得博士以上学位,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
5、 项目负责人填写《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类别选择“重点项目”。
6、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为3年。本中心2017年拟立重点项目3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项。
(二)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1、一般项目申请人可结合课题指南进行选题,也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研究兴趣、特长自行设计。优先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实用性较高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填写《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类别选择“一般项目”。
4、一般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本中心2017年拟立一般项目15项,资助额度为0.5万元/项。
(三)青年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 项目负责人填写《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类别选择“青年项目”。
3、青年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本中心2017年拟立一般项目20项,资助额度为0.3万元/项。
注: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项目”字样。
四、评审及中标
项目经研究中心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中标项目负责人需同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
五、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截止。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填写完整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需附交电子文本及详细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书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法学系 张茹(收) 电话:15181954521
(二)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报书)请从四川警察学院法学系链接网址下载(网址:http://www.scpolicec.com/fxx/zfyjzx/),或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张茹获取,联系方式见上。本次申报书以 “下载中心”提供的模本为准。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下载。
(三)《课题指南》所列项目,旨在大致确定2017年度四川警察执法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校警合作”集体攻关课题和围绕警察执法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
六、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四川警察学院行政楼B703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电话:15181954521
E-mail: 15181954521@163.com
联系人: 张茹
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
2017年2月25日
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
课题指南
1、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改革与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
2、刑事民事交叉案件办理机制研究
3、与追诉标准相协调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研究
4、逮捕案件适用标准研究
5、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层级管辖研究
6、警察刑事选择性执法之规制
7、大数据背景下公安派出所执法勤务运行分析
8、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
9、刑事执法规范化背景下侦查自由裁量权的规制
10、刑事冤案追责的困境与反思
11、我国强制隔离戒毒相关制度的完善
12、治安调解中的博弈关系分析
13、论警力调动的适用及规范
14、建立完善公安行政执法公众参与机制研究
15、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研究
16、人民警察武器使用权的法律规制研究
17、“互联网+社区协商警务”的探索与实践
18、警校联动防范大学生受通讯网络诈骗侵害的对策研究
19、警察权法治化的权力清单路径
20、110热线分流机制研究